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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科院人工气候室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7/22 18:07:34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的委托,对 广东森林病虫害生物防治重点实验更新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63038-0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森林病虫害生物防治重点实验更新改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包一 |
人工气候室系统 |
1 |
68.5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式、验收 |
根系扫描仪 |
1 |
|||
植物生理速测仪 |
1 |
|||
茎流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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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超低温冰箱 |
1 |
31.5 |
|
数码体视显微镜 |
2 |
|||
高温高压处理罐 |
1 |
1、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须以包组为单位,对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备注: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23日 至 2016年07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地址:广汕一路233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
联系人:鄞楠 | 联系电话:02022644778 |
传真:02062619398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凌柳慧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