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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昆明海关2022年疫情防控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2/12/19 17:41:25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昆明海关2022年疫情防控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2年12月19日 14: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昆明海关2022年疫情防控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2-WT-JC-HW-013-C01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2022年疫情防控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货物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荧光定量PCR仪 |
2 |
330000 |
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保期3年。 |
2 |
核酸检测一体机 |
1 |
900000 |
||||
3 |
生物安全柜 |
1 |
66000 |
||||
4 |
高压灭菌器 |
1 |
66000 |
||||
5 |
核酸提取仪 |
1 |
250000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所响应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包响应。
2.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2、磋商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
联系方式:010-65194838(技术支持)010-65194423(项目咨询)010-65195677(质疑受理)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010-6519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