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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23 14:30:01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2日 16: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7540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3,8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1,383,8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生物安全柜(一) | 1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93,12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生物安全柜(二)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4,2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32,800.00 | - |
1-4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超低温冰箱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000.00 | - |
1-5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液氮罐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000.00 | - |
1-6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高压灭菌锅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000.00 | - |
1-7 | 临床检验设备 |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900.00 | - |
1-8 | 其他医疗设备 | 超纯水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9,8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结束;交货时,货物的生产日期必须在一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2投标人所投产品(高压灭菌锅)的生产企业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操作;代理机构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进行开标操作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操作;代理机构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进行开标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公告在以下信息媒体同步发布: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dghz.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0769-28637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联系方式:0769-2166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沙
电 话:0769-21669369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