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需注意的事项

[2011/12/23]

  1.1.不能放入恒温恒湿箱的物品:

  严禁将如下物品放入试验箱内

  l爆炸性物品

  l如硝化物,其他易爆性硝酸类物质;

  l易爆硝基化合物;

  l易爆有机过氧化合物

  l腐蚀性物质,有强腐蚀性物质,如

  l粉未,易污染物

  l可燃性物质:如金属Li,K,Na,P,

  l氧化物

  l氯化物

  l硝酸盐

  l易燃品:如汽油、煤油、甲醇,二甲苯等及燃点大于-30度的物质。

  l可燃气体如氢气、炔类,烷类及其他在15度下可燃之气

  严禁将腐蚀性物质放入箱内!

  否则可能出现以下状况:

  l箱体的使用寿命可能会大大缩短

  l加湿管,蒸发器可能不能正常工作

  l电气设备可能出现过早老化

  l安全装置可能无法可靠工作

  l密闭装置加速老化

  l给排水管路将会被腐蚀破裂

  1.2.试验样品的摆放空间(参照GB/T2423.2-89附录A):

  1.2.1.对体积小于或等于1000cm3的试验样品:

  a.散热小于或等于50W

  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10cm;

  b.散热大于50W及小于或等于100W

  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20cm;

  1.2.2.体积大于1000cm3的试验样品:

  a.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cm,除非试验样品

  体积和其单位表面功率耗散关系按图A1中曲线查得需要更大的距离。

  b.试验箱的容积对试验样品体积之比应不小于5:1;

  c.试验时,试验样品应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便在试验样品的任何部分和

  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大的空间;

  d.环境温度的监测应符合GB/T2422中有关环境温度的规定;

  模拟自由空气条件试验箱的要求,试验样品大小与单位表面散热量之关系

  曲线1——试验样品表面和试验箱之间距离为10cm时,试验样品体积与单位表面最大容许散热的关系

  曲线2——试验样品表面和试验箱之间距离为20cm时,试验样品体积与单位表面最大容许散热的关系

  说明:图A1中的值是这样确定的:

  a.试验样品任何表面和相对应的箱壁的距离不小于10cm;

  b.试验样品体积是按试验样品可内接其中的最小平行六面体的体积了定

  义的;

  c.试验样品的表面面积是按试验样品就内接其中最小直角平行六面体的

  总面积来定义的,若试验样品上的热量不对称时,则只要考虑最受热源影响的一面或数面的表面面积。

  1.3.其他注意事项:

  l高温高湿运行时请不要打开门,否则有烧伤的危险

  l低温运行时请不要将门打开直接将手伸入箱内,否则有冻伤危险

  l请不要将导电金属粉未放入试验箱,否则可能造成成加热管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