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43.6—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2012/9/20]

  GB/T3543.6—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种子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测。

  2引用标准

  GB/T3543.2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3术语

  水分moisturecontent

  按规定程序把种子样品烘干所失去的重量,用失去重量占供检样品原始重量的百分率表示。

  4仪器设备

  a.恒温烘箱:装有可移动多孔的铁丝网架和可测到0.5℃的温度计。

  b.粉碎(磨粉)机:备有0.5,1.0和4.0mm的金属丝筛子。

  c.样品盒、干燥器、干燥剂等。

  d.天平:感量达到0.001g。

  5测定程序

  由于自由水易受外界环境条件的影响,所以应采取一些措施尽量防止水分的丧失。如送验样品必须装在防湿容器中,并尽可能排除其中的空气;样品接收后立即测定;测定过程中的取样、磨碎和称重须操作迅速;避免磨碎蒸发等。不磨碎种子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2min。

  5.1低恒温烘干法

  5.1.1适用种类

  葱属(Alliumspp.),花生(Arachishypogaea),芸苔属(Brassicaspp.),辣椒属(Capsicumspp.),大豆(Glycinemax),棉属(Gossypiumspp.),向日葵(Helianthusannuus),亚麻(Linumusitatissimum),萝卜(Raphanussativus),蓖麻(Ricinuscommunis),芝麻(Sesamumindicum),茄子(Solanummelongena)。

  该法必须在相对湿度70%以下的室内进行。

  5.1.2取样磨碎

  供水分测定的送验样品必须符合GB/T3543.2的要求。用下列一种方法进行充分混合,并从此送验样品中取15~25g。

  a.用匙在样品罐内搅拌。

  b.将原样品罐的罐口对准另一个同样大小的空罐口,把种子在两个容器间往返倾倒。

  烘干前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见表1。

  表1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

  作 物 种 类

  磨 碎 细 度

  燕麦属(Avena spp.)

  水稻(Oryza sativa L.)

  甜荞(Fagopyrum esculentum)

  苦荞(Fagopyrum tataricum)

  黑麦(Secale ceraele)

  高梁属(sorghum spp.)

  小麦属(Triticum spp.)

  玉米(Zea mays) 至少有50%的磨碎成分通过0.5mm筛孔的金属丝筛,而留在1.0mm筛孔的金属丝筛子上不超过10%

  大豆(Glycine max)

  菜豆属(Phaseolus spp.)

  豌豆(Pisum sativrm)

  西瓜(Citrullus lanatus)

  巢菜属(Vicia spp.)需要粗磨,至少有50%的磨碎成分通4.0mm筛孔

  棉属(Gossypium spp.)

  花生(Arachis hypogaea)

  蓖麻(Ricinus communis)磨碎或切成薄片

  进行测定需取二个重复的独立试验样品。必须使试验样品在样品盒的分布为每平方厘米不超过0.3g。

  取样勿直接用手触摸种子,而应用勺或铲子。

  5.1.3烘干称重

  先将样品盒预先烘干、冷却、称重,并记下盒号,取得试样两份(磨碎种子应从不同部位取得),每份4.5~5.0g,将试样放入预先烘干和称重过的样品盒内,再称重(精确至0.001g)。使烘箱通电预热至110~115℃,将样品摊平放入烘箱内的上层,样品盒距温度计的水银球约2.5cm处,迅速关闭烘箱门,使箱温在5~10min内回升至103±2℃时开始计算时间,烘8h。用坩埚钳或戴上手套盖好盒盖(在箱内加盖),取出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30~45min后再称重。

  5.2高温烘干法

  适用于下列种子种类:芹菜(Apiumgraveolens),石刁柏(Asparagusofficinalis),燕麦属(Avenaspp.),甜菜(Betavulgaris),西瓜(CitrullusLanatus),甜瓜属(Cucumisspp.),南瓜属(Cucurbitaspp.),胡萝卜(Daucuscarota),甜荞(Fagopyrumesculentum),苦荞(Fagopyrumtataricum),大麦(Hordeumvulgare),莴苣(Lactucasativa),番茄(LycopersicomLycopersicum),苜蓿属(Medicagospp.),草木樨属(Melilotusspp.),烟草(Nicotianatabacum),水稻(Oryzasativa),黍属(Panicumspp.),菜豆属(Phaseolusspp.),豌豆(Pisumsativum),鸦葱(Scorzonerahispanica),黑麦(Secalecereale),狗尾草属(Setariaspp.),高粱属(Sorghumspp.),菠菜(Spinaciaoleracea),小麦属(Triticumspp.),巢菜属(Viciaspp.),玉米(Zeamays)。

  其程序与低恒温烘干法相同。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见表1。

  首先将烘箱预热至140~145℃,打开箱门5~10min后,烘箱温度须保持130~133℃,样品烘干时间为1h。

  5.3高水分预先烘干法

  需要磨碎的种子,如果禾谷类种子水分超过18%,豆类和油料作物水分超过16%时,必须采用预先烘干法。

  称取两份样品各25.00±0.02g,置于直径大于8cm的样品盒中,在103±2℃烘箱中预烘30min(油料种子在70℃预烘1h)。取出后放在室温冷却和称重。此后立即将这两个半干样品分别磨碎,并将磨碎物各取一份样品按5.1或5.2条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结果计算

  6.1结果计算

  根据烘后失去的重量计算种子水分百分率,按式(1)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种子水分(%)=〔M2-M3/M2-M1〕×100………………………………(1)

  式中:M1──样品盒和盖的重量,g;

  M2──样品盒和盖及样品的烘前重量,g;

  M3──样品盒和盖及样品的烘后重量,g。

  若用预先烘干法,可从第一次(预先烘干)和第二次按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水分结果换算样品的原始水分,按式(2)计算。

  种子水分(%)=S1 S2-(S1×S2/100)………………………………………(2)

  式中:S1──第一次整粒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S2──第二次磨碎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6.2容许差距

  若一个样品的两次测定之间的差距不超过0.2%,其结果可用两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数表示。否则,重做两次测定。

  7结果报告

  结果填报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的规定空格中,精确度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