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配合饲料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2012/10/31]

  本 标 准 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 标 准从 GB 14924-1994《实验动物全价营养饲料》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标准。

  本标 准 及 其配套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4924-19940

  本 标 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 准 起 草单位: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本标 准 主 要起草人:刘秀梅、吴永宁、郭云昌、刘源、苏卫、刘素梅、郑陶。

  本标 准 由 国家科学技术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实验动物学会负责解释。

  本 标 准 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14 92 4. 2- 2 00 1

  实验 动 物 配 合 饲 料 卫 生标准fV G B14 924-1994

  La bo ra to ry a n im a ls- Hygienics tandardf orf ormulaf eeds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了实验动物配合饲料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 准 适 用于实验动物小鼠、大鼠、兔、豚鼠、地鼠、犬和猴的配合饲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 标 准 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 71 5-1981 粮食卫生标准

  GB 2 76 1-1981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允许量标准

  GB 2 76 2-1994 食品中汞限量卫生标准

  GB 2 76 3-1981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 /T 4 789.2-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T 4 789.3-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T 4 789.4- 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T 4 789.1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 81 0-1994 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

  GB /T 5 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T 5 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T 5 009.1 5-199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GB /T 5 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T 5 009.1 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T 5 009.22 -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方法

  GB /T 8 381-1987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方法

  GB /T 1 0647-2000 饲料工业通用术语

  GB 1 30 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 1 49 35-1994 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

  GB 1 52 01-1994 食品中锡限量卫生标准

  3 基本原则

  3.1 实验动物配合饲料的卫生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饲料、粮食或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如GB 13078,

  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GB 4810,GB 14935,GB 15201中的规定。

  3.2 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应该无毒、无害,不得掺人抗生素、驱虫剂、防腐剂、色素、促生长剂以及激素等

  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8-29批准2002-05-01实施

  GB 14 92 4. 2- 20 01

  4 卫生要求

  4.1 化学污染物指标

  见 表 t o

  表 1 化 学 污 染 物 指 标

  令井一一4.2 微生物指标

  见 表 2 ,

  表 2 微 生 物 指 标

  一,tgj%MXRfiwnfA,RLk,A]m4MR CPR,`ctNif`,u/cf/71f1gu}0K/0gMg>一 0105 1}1X901}0 5 1X1L9b0}10 5 5 X13} 010’ 5 X1 3 010" 4.3 清洁级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应进行高压消毒灭菌或辐照灭菌,以符合其特殊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总砷的测定:按GB/T 5009. 11执行。

  5.2 铅的测定:按GB/T 5009.12执行。

  5.3 锅的测定:按GB/T 5009.15执行。

  5.4 总汞的测定:按GB/T 5009.17执行。

  5.5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 5009.19执行。

  5.6 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按GB/T 5009.22或GB/T 8381执行。

  5.7 菌落总数的检验:按GB/T 4789.2执行。

  5.8 大肠菌群的检验:按GB/T 4789.3执行。

  5.9 沙门氏菌的检验:按GB/T 4789.4执行。

  5.10 霉菌和酵母的检验:按GB/T 4789.1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