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仪器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2013/9/10]

  一、试验方法

  1、 起吊试验

  重量 等 于 或大于200k g、箱体高度大于10 00m m的包装件按设计的起吊位置以正常速度起吊,起吊时绳与箱顶水平面夹角为50士5-,当包装件提升至一定高度(大于1 500 mm)时立即制动,然后将包装件左右移动3-5 min后匀速降落至地面,重复上述起落4次。

  2、堆码试验

  堆 码 试 验按GB/T 4857.3的规定进行试验。

  3、 喷淋试验

  喷 淋 试 验按GB/T 4857.9的规定进行试验。

  4、 跌落试验

  跌 落 试 验按GB/T 4857.5的规定进行试验。

  5、水平冲击试验

  重 量 500㎏-i0 00k g的包装件应作水平冲击试验,水平冲击试验应按GB/T 4857.11 的规定进行试验。

  6、 振动试验

  振 动 试 验按GB/T 4857.1 0的规定进行试验。

  7、 碰撞试验

  碰 撞 试 验按GB/T 4857.20的规定进行试验。

  8、交变湿热试验

  交 变 湿 热试验按GB 2423.4的规定进行试验。

  9、 长霉试验

  长 霉 试 验按GB4 769的规定进行试验。

  二、 检验规则

  1、在下述情况下应作包装件试验:

  a, 新 设计的包装件;

  b. 成 批 投产前;

  c. 在 设 计、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时;

  d. 正 常 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e. 国 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2、试验包装件数量应不少于三个,试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储运情况而定。试验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分析原因,改进包装,进行复检直至合格为止。

  3、在成批生产过程中可按本标准的要求和包装箱设计要求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