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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化组织介绍
[2014/11/28]
一)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最权威标准化机构。
它是非政府性的,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它成立于1947年,其宗旨是全球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资源的交流和合理配置,扩大各国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的合作,其主要活动是制定国际标准。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光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 www.531718.com工作的。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的或非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此外,ISO还负责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并和其他国际性组织如WTO、UN等保持联系和合作,共同研究感兴趣的有关标准化问题。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1、成员
根据ISO的章程规定,其成员团体分正式成员和通讯成员。正式成员是指由各国最有代表性的全国的标准化机构代表其国家或地区参加,而且只允许一个组织参加。通讯成员是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机构的国家,一般不参与ISO的技术工作,但可参会了解工作进展,当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成为正式成员。
1947年ISO成立时只有25个成员团体,但经过50年的发展,现有(截止1999年12月)团体(国家标准化机构)135个,其中成员团体(正式成员)90个,通讯成员35个、订户成员9个。技术组织2867个,其中技术委员会(TC)187个,分委员会(SC)572个、工作组2063个临时专题小组45个。1998年新成立了4个TC:TC215、TC216、 TC217、TC218。
2、标准文件
ISO现有标准文件共计12524个,其中:技术报告(ISO/TR)409个,导则37个,ISO标准页数356427页。
为了适应技术、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ISO标准文件形成了一个家族,包括:
(1)ISO标准: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规定。国际标准草案(DIS)或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经75%ISO成员团体和技术委员会P成员依照ISO/IEC导则第一部分:技术工作程序予以通过,批准为国际标准,由ISO中央秘书处出版。
(2)ISO/PAS:为ISO公用规范,是在工作组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具有和ISO国际标准同样的权威性。ISO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决定,将一个特定的工作项目制定为ISO/PAS,并且往往是同时批准其新的工作项目(NP)。ISO/PAS必须得到TC和SC中大多数P成员的赞成,并与现行国际标准不得有抵触。
(3)ISO/TS:即ISO技术规范,是在ISO技术委员会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TC和SC决定将一个特定工作项目制定为技术规范,并且往往同时批准其为新工作项目。但TC和SC须得到2/3P成员的支持。当委员会决定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的支持票不够多时,可启动上述程序批准其作为技术规范出版。委员会的任何P成员或A级和D级联络机构可以建议,将现有的文采纳为ISO/TS。
ISO/TS 代替了现有的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只使用一种文字。只要不与现行国际标准相抵触,它可以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ISO/TS每三年复审一次,以便确认在接下来的三年内继续有效,或修订成国际标准,或予作废。六年后,技术规范必须转成国际标准,或予以作废。
(4)ISO/TR:ISO技术报告,它只是提供信息的文件,它包含了通常与标准文件不同类型的信息。当委员会收集信息以支持某项工作项目时,可以通过大多数P成员投票决定是否以技术报告的形式出版该信息。如有必要,ISO秘书长在与技术管理机构商议后,决定是否将该文件作为技术报告出版。
技术报告主要有三类:
第1类:原定作为标准但未获通过的文件;
第2类:用来表述特定领域的标准化方向,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试行标准;
第3类:仅用于提供信息。
将来的ISO/TR仅指提供信息的文件(即第3类)。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则作为ISO/TS出版。
(5)ITA:即行业技术协议,是ISO机构以外的一个组织在指定成员的行政支持下制定出来的标准文件。ISO理事会决定增加这种不依靠技术委员会的新的标准制定机制,是由于它的开放性,有关各方能够就特定的标准化问题标准时行商议,并达成ITA。ITA还列出了参加制定单位的名单。这种机制能够使 ISO在目前尚无技术机构或专家的领域,对标准化需要作出快速的反应。
新类型标准文件的推出,不但保证了ISO标准能够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而且使新技术领域的信息和知识得以广泛传播。
3、组织机构
ISO的组织机构如图:
ISO中央秘书处共有职员161人。
ISO1999年的动行经费1.5亿瑞士法郎,其中80%来自35个承担秘书处的国家,20%来自定户成员和出版物收入。会址没在日内瓦。
ISO的工作语言是英文、法文、俄文。
成员全体大会是ISO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1999年10月20日至22日第22届ISO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有96个国家、10个国际组织的400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理事会是ISO常务领导机构,由正、副主席、司库和18个理事国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政策制定委员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技术管理局、特别顾问咨询组以及其他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介绍如下:
(1)理事会常务委员会(CSC):成员由理事会从就任的理事会成员中选任。负责处理
理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副主席兼任该委员会主席。
(2)政策制定委员会(PDC):负责ISO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管理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①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负责研究协调各国和地区的质量体系、产品质量的合格认证及标志制度;
②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负责研究消费者的要求,并反映到各技术组织,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③发展中国家委员会(DEVCO):负责研究发展中国家对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联系并协助其开展标准化研究活动,在发中国家比较集中的地区派驻联络员;
④信息与服务委员会(INECO):负责研究标准化情报交流的方法和措施,并促进ISO情报网A(ISONET)的建设。
(3)中央秘书处:担任日常行政事务,由秘书长领导中央秘书处工作,负责ISO技术工作的计划、协调、对各技术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编辑出版ISO标准文件及各种出版物,并代表ISO与其他国际机构和组织联系。
(4)技术管理局(TMB):成员由理事会从各成员国中选任。负责审查新标准化项目和技术组织的设置,研究并协调技术工作计划。技术管理局管理: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技术顾问组和各技术委员会:
① 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负责研究国际标准中采用标准样品事宜;
② 技术委员会(TS):ISO按专业性质设立TC。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分委员会(SC)的工作组(WG)TC和SC的成员分为积极参加成员(P成员)和观察员(O成员)两种。P成员可参预TC、SC的技术工作,而O成员则只能了解工作进度和得到技术组织的信息资料,不参加技术工作。每个TC 或SC均从P成员中任命一个成员主持秘书外并领导该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工作组由专家所组成。
(二)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工和娲会(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标准化机构。其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国际合作。为实现这一目的,出版以国 标准为主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国在基本国条件允许下,尽可能采用这些国际标准。IEC的工作领域包括电工领域各个方面,如电力、电子、电讯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等。会址在是内瓦,其经费来源和工作语言与ISO相同。
凡申请参加IEC的国家,应先在国内成立国家电工委员会,当被接纳为成员国后,这个委员会便初称为IEC国家委员会,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IEC国家委员会。
截至1985年底有成员国42个,已制定IEC国际标准6000余项。
IEC组织机构如图:
IEC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合格评定局。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技术委员会(TC)和技术咨询委员会。合格评定局管理各认证委员会,在组织上自成体系,财务上独立自主。它是世界范围的自愿认证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国家或国际间的自由贸易。按照严格的认证程序,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对电工产品生产厂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实行全面的审核和评审;对要求认证的生产的元器件,按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授以合格标志和证书,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和保持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合格评定局(CAB)现有三个认证委员会;电子元器件委员会(IECQ)、电子设备委员会(IECEE)、防爆电器员会。IEC认证体系于1981年开始,已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体系。
自1947年ISO成立后,IEC曾作为一个电工部并入ISO,但在技术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独立。1976个双方又达成新协议,两组织各自独立,自愿合作,互为补充的国际组织,共同建立国际标准化体系,IEC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及电子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
它是非政府性的,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它成立于1947年,其宗旨是全球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资源的交流和合理配置,扩大各国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的合作,其主要活动是制定国际标准。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光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 www.531718.com工作的。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的或非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此外,ISO还负责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并和其他国际性组织如WTO、UN等保持联系和合作,共同研究感兴趣的有关标准化问题。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1、成员
根据ISO的章程规定,其成员团体分正式成员和通讯成员。正式成员是指由各国最有代表性的全国的标准化机构代表其国家或地区参加,而且只允许一个组织参加。通讯成员是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机构的国家,一般不参与ISO的技术工作,但可参会了解工作进展,当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成为正式成员。
1947年ISO成立时只有25个成员团体,但经过50年的发展,现有(截止1999年12月)团体(国家标准化机构)135个,其中成员团体(正式成员)90个,通讯成员35个、订户成员9个。技术组织2867个,其中技术委员会(TC)187个,分委员会(SC)572个、工作组2063个临时专题小组45个。1998年新成立了4个TC:TC215、TC216、 TC217、TC218。
2、标准文件
ISO现有标准文件共计12524个,其中:技术报告(ISO/TR)409个,导则37个,ISO标准页数356427页。
为了适应技术、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ISO标准文件形成了一个家族,包括:
(1)ISO标准: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规定。国际标准草案(DIS)或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经75%ISO成员团体和技术委员会P成员依照ISO/IEC导则第一部分:技术工作程序予以通过,批准为国际标准,由ISO中央秘书处出版。
(2)ISO/PAS:为ISO公用规范,是在工作组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具有和ISO国际标准同样的权威性。ISO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决定,将一个特定的工作项目制定为ISO/PAS,并且往往是同时批准其新的工作项目(NP)。ISO/PAS必须得到TC和SC中大多数P成员的赞成,并与现行国际标准不得有抵触。
(3)ISO/TS:即ISO技术规范,是在ISO技术委员会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TC和SC决定将一个特定工作项目制定为技术规范,并且往往同时批准其为新工作项目。但TC和SC须得到2/3P成员的支持。当委员会决定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的支持票不够多时,可启动上述程序批准其作为技术规范出版。委员会的任何P成员或A级和D级联络机构可以建议,将现有的文采纳为ISO/TS。
ISO/TS 代替了现有的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只使用一种文字。只要不与现行国际标准相抵触,它可以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ISO/TS每三年复审一次,以便确认在接下来的三年内继续有效,或修订成国际标准,或予作废。六年后,技术规范必须转成国际标准,或予以作废。
(4)ISO/TR:ISO技术报告,它只是提供信息的文件,它包含了通常与标准文件不同类型的信息。当委员会收集信息以支持某项工作项目时,可以通过大多数P成员投票决定是否以技术报告的形式出版该信息。如有必要,ISO秘书长在与技术管理机构商议后,决定是否将该文件作为技术报告出版。
技术报告主要有三类:
第1类:原定作为标准但未获通过的文件;
第2类:用来表述特定领域的标准化方向,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试行标准;
第3类:仅用于提供信息。
将来的ISO/TR仅指提供信息的文件(即第3类)。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则作为ISO/TS出版。
(5)ITA:即行业技术协议,是ISO机构以外的一个组织在指定成员的行政支持下制定出来的标准文件。ISO理事会决定增加这种不依靠技术委员会的新的标准制定机制,是由于它的开放性,有关各方能够就特定的标准化问题标准时行商议,并达成ITA。ITA还列出了参加制定单位的名单。这种机制能够使 ISO在目前尚无技术机构或专家的领域,对标准化需要作出快速的反应。
新类型标准文件的推出,不但保证了ISO标准能够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而且使新技术领域的信息和知识得以广泛传播。
3、组织机构
ISO的组织机构如图:
ISO中央秘书处共有职员161人。
ISO1999年的动行经费1.5亿瑞士法郎,其中80%来自35个承担秘书处的国家,20%来自定户成员和出版物收入。会址没在日内瓦。
ISO的工作语言是英文、法文、俄文。
成员全体大会是ISO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1999年10月20日至22日第22届ISO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有96个国家、10个国际组织的400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理事会是ISO常务领导机构,由正、副主席、司库和18个理事国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政策制定委员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技术管理局、特别顾问咨询组以及其他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介绍如下:
(1)理事会常务委员会(CSC):成员由理事会从就任的理事会成员中选任。负责处理
理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副主席兼任该委员会主席。
(2)政策制定委员会(PDC):负责ISO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管理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①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负责研究协调各国和地区的质量体系、产品质量的合格认证及标志制度;
②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负责研究消费者的要求,并反映到各技术组织,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③发展中国家委员会(DEVCO):负责研究发展中国家对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联系并协助其开展标准化研究活动,在发中国家比较集中的地区派驻联络员;
④信息与服务委员会(INECO):负责研究标准化情报交流的方法和措施,并促进ISO情报网A(ISONET)的建设。
(3)中央秘书处:担任日常行政事务,由秘书长领导中央秘书处工作,负责ISO技术工作的计划、协调、对各技术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编辑出版ISO标准文件及各种出版物,并代表ISO与其他国际机构和组织联系。
(4)技术管理局(TMB):成员由理事会从各成员国中选任。负责审查新标准化项目和技术组织的设置,研究并协调技术工作计划。技术管理局管理: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技术顾问组和各技术委员会:
① 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负责研究国际标准中采用标准样品事宜;
② 技术委员会(TS):ISO按专业性质设立TC。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分委员会(SC)的工作组(WG)TC和SC的成员分为积极参加成员(P成员)和观察员(O成员)两种。P成员可参预TC、SC的技术工作,而O成员则只能了解工作进度和得到技术组织的信息资料,不参加技术工作。每个TC 或SC均从P成员中任命一个成员主持秘书外并领导该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工作组由专家所组成。
(二)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工和娲会(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标准化机构。其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国际合作。为实现这一目的,出版以国 标准为主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国在基本国条件允许下,尽可能采用这些国际标准。IEC的工作领域包括电工领域各个方面,如电力、电子、电讯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等。会址在是内瓦,其经费来源和工作语言与ISO相同。
凡申请参加IEC的国家,应先在国内成立国家电工委员会,当被接纳为成员国后,这个委员会便初称为IEC国家委员会,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IEC国家委员会。
截至1985年底有成员国42个,已制定IEC国际标准6000余项。
IEC组织机构如图:
IEC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合格评定局。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技术委员会(TC)和技术咨询委员会。合格评定局管理各认证委员会,在组织上自成体系,财务上独立自主。它是世界范围的自愿认证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国家或国际间的自由贸易。按照严格的认证程序,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对电工产品生产厂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实行全面的审核和评审;对要求认证的生产的元器件,按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授以合格标志和证书,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和保持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合格评定局(CAB)现有三个认证委员会;电子元器件委员会(IECQ)、电子设备委员会(IECEE)、防爆电器员会。IEC认证体系于1981年开始,已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体系。
自1947年ISO成立后,IEC曾作为一个电工部并入ISO,但在技术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独立。1976个双方又达成新协议,两组织各自独立,自愿合作,互为补充的国际组织,共同建立国际标准化体系,IEC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及电子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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