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系列(三十八)-- 有机溶剂的使用

[2019/4/26]

1.易燃有机溶剂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

(2)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

(3)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

(4)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

(5)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6)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表1为常用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

(7)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8)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

2.有毒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的毒性表现在溶剂与人体接触或被人体吸收时引起局部麻醉刺激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一切有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其蒸气长时间、高浓度与人体接触总是有毒的,比如:伯醇类(甲醇除外)、醚类、醛类、酮类、部分酯类、苄醇类溶剂易损害神经系统;羧酸甲酯类、甲酸酯类会引起肺中毒;苯及其衍生物、乙二醇类等会发生血液中毒;卤代烃类会导致肝脏及新陈代谢中毒;四氯乙烷及乙二醇类会引起严重肾脏中毒等。因此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尽量不要将皮肤与有机溶剂直接接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详见:三实验室个人防护知识。

(2)注意保持实验场所通风。

(3)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毒有机溶剂溢出,应根据溢出的量,移开所有火源,提醒实验室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喷洒,再用吸收剂清扫、装袋、封口,作为废溶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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