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环保部将开征“环保税”

[2011/11/14]

  为推动环境保护,环保部制定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并于11月9日正式公布。

  《规划》明确表示要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规划》还提出研究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脱汞电价政策、推动制定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水企业惩罚性水价等。

  《规划》提出将继续改革环境价格政策,研究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脱汞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推动制定废旧荧光灯管回收和无害化处置补贴政策;推动制定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水企业惩罚性水价,完善鼓励再生水、海洋淡水、微咸水、矿井水和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

  此外,推动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研究基于环境成本考虑的资源性产品定价政策,将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成本,纳入煤炭、石油、天然气、稀缺资源等资源定价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