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
-
实验室仪器
按功能分按专业实验室分
- 化学合成
- 乳品类检测专用仪器
- 细胞工程类
- 种子检测专用仪器
- 病理设备
- 1. 乳品类检测专用仪器
- 1. 种子检测专用仪器
- 层析设备
- 动物实验设备
- 粮油检测
- 生物类基础仪器
- 植物土壤检测
- 1. 电泳(电源)仪、电泳槽
- 2. 分子杂交
- 3. 基因工程
- 4. PCR仪
- 5. 紫外仪、凝胶成像系统
- 药物检测分析
- 地质
- 纺织
- 分析仪器
- 农产品质量监测
- 1. 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
- 2. 农产品检测试纸
- 3. 农产品检测试药片
- 4. 土壤、化肥快速检测仪
- 5. 种子外观品质分析仪
- 水产品质量安全
- 水产技术推广
- 水生动物防疫
- 食品检测实验室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快速检测试剂盒
- 2. 肉类检测仪器
- 3. 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
- 4. 食品安全检测箱
- 5. 食品检测仪器配套设备
- 6. 食品安全检测仪器
- 7. 三十合一食品安全检测仪
- 8. 相关配置、配件
- 供水、水文监测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
暂无数据,详情请致电:18819137158 谢谢!
热销品牌 - 工业仪器
- 户外仪器
- 环境监测
- 便携式仪器
- 在线式仪器
药监局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2012/7/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认定范围
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项目现场初步筛查,具有快速、简便、灵敏、可移动等特点的快速检测方法。
二、方法来源
(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
(二)社会公开征集,包括相关检测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相关团体和个人。
三、认定程序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征集公告范围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通过初步审查的快速检测方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反馈意见对检测方法进行修订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当对修订完善后的检测方法进行审核,并形成送审稿。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对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审评认定。未通过审评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六)经审评认定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列入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名单,名单和检测方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认定原则
(一)快速检测方法技术性能(如专属性、准确度、灵敏度和耐用性等)应符合《指南》中规定资料的技术要求;
(二)快速检测方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提交资料应完整、有效、实用;
(四)快速检测方法应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五、申报条件
(一)快速检测方法应设计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二)检测所使用的仪器性能稳定、便携,试剂应易于获得;
(三)快速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
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认定范围
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项目现场初步筛查,具有快速、简便、灵敏、可移动等特点的快速检测方法。
二、方法来源
(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
(二)社会公开征集,包括相关检测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相关团体和个人。
三、认定程序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征集公告范围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通过初步审查的快速检测方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反馈意见对检测方法进行修订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当对修订完善后的检测方法进行审核,并形成送审稿。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对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审评认定。未通过审评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六)经审评认定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列入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名单,名单和检测方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认定原则
(一)快速检测方法技术性能(如专属性、准确度、灵敏度和耐用性等)应符合《指南》中规定资料的技术要求;
(二)快速检测方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提交资料应完整、有效、实用;
(四)快速检测方法应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五、申报条件
(一)快速检测方法应设计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二)检测所使用的仪器性能稳定、便携,试剂应易于获得;
(三)快速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