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2/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农科教发[2010]4号)精神,在第一批启动11个“学科群”建设的基础上,我司决定启动第二批“学科群”的建设工作。现就其中农业部综合性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农业部农业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

  2、农业部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

  3、农业部麦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4、农业部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5、农业部薯类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6、农业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7、农业部油料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8、农业部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

  9、农业部农业微生物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10、农业部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

  11、农业部植物营养与肥料重点实验室

  12、农业部耕地保育重点实验室

  13、农业部作物高效用水重点实验室

  14、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15、农业部作物生理生态与耕作重点实验室

  1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

  17、农业部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

  18、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19、农业部设施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1、从事农业基础、应用基础或共性技术研究,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能力。

  2、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思想活跃、学风正派。

  3、有较完备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依托单位能够保证运行经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

  三、申报范围

  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从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中择优产生。各申报单位应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10]5号),综合考虑本单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研发实力,独立申报。

  四、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填报《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2、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或农业科教信息网(http://www.stee.agri.gov.cn)下载《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申报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刷,以单位正式文件一式10份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邮件发送到kjsjlch@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