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进口检测门槛5月提高 进口商成本或增加

[2013/5/2]

  国家质检总局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共查出不合格进口乳品318批次566吨,其中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43批次80.95吨。为将不合格乳品拦截在国门之外,新规定的出台增加了检测的项目和密度。

  新规规定“每批进口乳品必须附带有产品的检测报告。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若进口乳品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再次进口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连续5批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如检测不合格项目为非法添加物,则检测报告应当包括该项目。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负责人介绍,新规还规定了我国对进口乳品实行准入制度。对首次申请进口的国家及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只有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国家的产品方准进口。目前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等30个国家的乳品允许进口。

  据了解,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年年初就已按新规规范检验进口乳制品,目前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检测项目有60多项。同时,该局还根据日常风险监控和风险分析结果,对于一些新出现的、或可能在乳制品中添加的风险物质加强抽检和布控。比如目前湖北检验检疫局对于从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的检测项目里,就有增加对双氰胺物质的监测。

  同时,湖北检验检疫局还建立了乳品进口商黑名单制度,乳品进口商的信誉记录等,并要求所有的进口乳品企业建立完善的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要求企业如实记录进口乳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乳品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将其列入违法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威慑力度。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负责人介绍,我国对首次申请进口的国家及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只有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国家的产品方准进口,目前有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等30个国家。”

  另外,《办法》规定,每批进口乳品必须附带产品的检测报告,“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不过,新规也加重了乳制品进口商的检测费用等成本,“以往从抽检到检验合格后出证放行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新办法执行后,通关周期会拉长。”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