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国内6成“纯牛奶”为复原奶 依靠企业自律

[2013/7/27]

  专家称国内6成“纯牛奶”为奶粉制作的复原奶

  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荣禄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内的液态奶市场存在着普遍的欺诈行为,我保守估计,可能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的,里面添加了各种香精和添加剂。”

  将牛奶浓缩成奶粉,又冲兑回牛奶,这些让消费者不解的举动原因有三:一是国外的奶粉确实很便宜,发达国家工艺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让他们的奶粉进入国内仍然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二是进口奶粉还原成液态奶的成本为远远低于从国内采购原奶的成本,每吨存在高达6000元以上的差价,三是按照奶粉和牛奶1∶8以及后来规定1∶8.5冲兑的比例,加上“纯牛奶”的名头更容易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当然也更好销售,这样,从购买进口奶粉开始到制成液态奶出售,里里外外累积起来,乳企获得了巨额暴利。液态牛奶造假,源于真实的利益冲动,有此便捷途径,谁还去制作吃力不讨好货真价实的纯牛奶呢?

  但是,奶粉冲兑纯牛奶经过140度以上的高温处理,会破坏天然牛奶中一些物质的生物活性,而为了增加口感,加入香精等成分调出香味,即这种纯牛奶营养不大,危害不小;其次,不注明“还原乳”或者“复原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再次,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甚至还进口大量低质、低价的奶粉在国内冲兑,水货“纯牛奶”泛滥,又一次打击了消费者信心。

  使用复原乳须标明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官网昨日载文表示,针对媒体报道“国内液态奶60%以上由奶粉冲兑,添加各种香精”等信息,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分析。

  该协会指,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使用奶粉作为原料生产调制乳、灭菌乳等液态奶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标明复原乳或乳粉所含原料及比例。

  “复原乳按照要求标注了就是合法的。”中乳协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本报表示,消费者把中老年奶粉、婴儿奶粉买回家去用水一冲,实际就是复原乳,这从营养和食品安全上看都不是问题。

  此外,这位负责人同时也对于媒体报道的“液态奶60%以上由奶粉冲兑”的根据存疑。

  标注复原奶不好卖

  昨日,记者在广州多家超市发现,未见有鲜奶或者纯牛奶标注用“复原乳”。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复原乳”字样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部分酸奶或含乳饮料中,包装上“复原乳”字样一般都较大。

  “称我国复原奶超过60%,这个数字我认为值得商榷”,著名乳业专家王丁棉昨天表示,只能说我国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复原奶超过60%。王丁棉表示,去年我国的原奶产量是3744万吨,用来生产液态奶的约2000万吨。而去年约有90万吨奶粉被用来生产复原奶,这些奶粉能还原750万吨液态奶,就是说复原奶的比例占到整个液态奶的30%左右。

  “另外,复原奶主要还是用于酸奶、乳酸菌饮料、调味奶等生产”,王丁棉表示,除了这部分外,真正用于还原“纯牛奶”的比例就更低了。

  既然行业内确实存在奶粉还原的现象,为何不按国家要求标注?王丁棉表示,复原奶经过两次加工,其营养成分要大大降低,而且消费者也很难接受,产品也就不好卖了。“这种现象目前还是得依靠企业自律解决”,王丁棉表示,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检测方法,能辨别复原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