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多地加强空气监测

[2013/8/15]

  环境保护部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

  这6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烟台

  烟台市的空气质量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该如何应对以后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近日,《烟台市区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出台。

  《预案》规定,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严重污染日时,禁止黄标车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在划定的限行、禁行区域(道路)行驶。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出现重污染日天气,将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重度污染日里,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道路清扫保洁在日常频次基础上增加1次;钢铁、冶炼、玻璃制品、化工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0%。

  天津

  本市6月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4天。上半年,超标天数比例为63.0%,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

  公报显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6月份本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13.3%。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最高的是武清区和宁河县,均为30.0%,达标天数比例最低的是河东区、河西区、北辰区、西青区和红桥区,均为13.3%。

  上半年,天津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37.0%,超标天数比例为63.0%,其中轻度污染占27.6%,中度污染占16.0%,重度污染占16.6%,严重污染占2.8%。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分别占总污染天数的86.0%和10.5%。各区县达标天数比例在31.3%-42.5%之间。

  青岛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上半年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青岛市达标天数比例比全国74城市平均值高出12.1个百分点,轻度污染、中度污染、严重污染比例分别比全国74城市平均值低7.2、3.4、2.3个百分点。

  据监测,今年上半年,青岛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PM10和二氧化硫。其中,市区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0.070毫克/立方米、0.108毫克/立方米,分别比74个城市平均值低0.006毫克/立方米、0.015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超标率为0,低于74个城市平均超标率1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