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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种类名单公布 其安全性再遭质疑
[2013/10/9]
我国转基因作物有哪些
截至目前,我国批准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虽然取得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不能马上进行商业化种植。谢家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还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申请品种审定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审批、经营许可证审批都需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据了解,我国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口岸的标识检查验证。据介绍,这些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标识做到了应标尽标。
12名律师向两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来自山东、安徽、广东、湖北的12名律师通过EMS将两封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邮寄给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12名律师认为,政府应在转基因食品方面披露更多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质疑“全球4/5人食用”
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日前表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且全球4/5的人食用转基因产品。该言论引发关注和热议。
此次信息公开申请发起人之一、山东律师刘书庆,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未有定论,普通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和了解还远远不够。说转基因食品无害的言论是草率且不负责任的。全球真的有4/5的人在食用转基因食品吗?我对此持怀疑态度,希望农业部能公布此数据的相关出处和来源。”
来自安徽的施鲍中律师对此也很关注。他认为,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议和担忧诸多,政府在此方面应披露更多信息,使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有更多认识和了解,从而能区分并自由选择传统食品或者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不能总是“专家”一家之言
转基因食品改变了其基因结构,对人体是否有危害,现在下结论恐为时过早,这需要时间的检验。依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就需要有大量的试验及数据进行佐证,因此这个结论不应在现在而应在将来。在没有任何试验数据作支撑的情况下,就宣称其没有危害,这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而是信口雌黄,是忽悠公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事关一个民族、国家的未来,作为专家要持科学的态度,更要有良知。在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可供选择的情况下,从安全性的角度,相关部门应首选后者,不可屈从于利益,让转基因食品大行其道,让国人沦为其试验品。对此,不应让少数专家说了算,要谨防少数人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成为转基因食品行销中国的“托儿”,而置公众利益、安全于不顾,岂不悲哉?
相关专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暧昧态度,很容易让人想起“皇帝的新装”这一童话故事。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即是其吹嘘的“皇帝新装”,若相信、看到就是智慧、文明,若怀疑、排斥就是愚昧、无知。对“皇帝新装”背后转基因食品的“真身”却语焉不详,而是以其荒谬的逻辑掩饰。可见,一些专家的“安民告示”还难以让人信服,还需要用科学的数据加以说明。
转基因食品安全世界公认得以正名
从事转基因工作20余年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欧洲食品安全局等国际权威部门早有定论,任何经过严格科学评审以后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美国食品专栏作家、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认为,科学界的主流态度非常明确一致,经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食品,和传统食品的安全性是一样的。美国市场上有70%的加工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
截至目前,我国批准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虽然取得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不能马上进行商业化种植。谢家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还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申请品种审定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审批、经营许可证审批都需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据了解,我国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口岸的标识检查验证。据介绍,这些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标识做到了应标尽标。
12名律师向两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来自山东、安徽、广东、湖北的12名律师通过EMS将两封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邮寄给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12名律师认为,政府应在转基因食品方面披露更多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质疑“全球4/5人食用”
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日前表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且全球4/5的人食用转基因产品。该言论引发关注和热议。
此次信息公开申请发起人之一、山东律师刘书庆,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未有定论,普通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和了解还远远不够。说转基因食品无害的言论是草率且不负责任的。全球真的有4/5的人在食用转基因食品吗?我对此持怀疑态度,希望农业部能公布此数据的相关出处和来源。”
来自安徽的施鲍中律师对此也很关注。他认为,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议和担忧诸多,政府在此方面应披露更多信息,使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有更多认识和了解,从而能区分并自由选择传统食品或者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不能总是“专家”一家之言
转基因食品改变了其基因结构,对人体是否有危害,现在下结论恐为时过早,这需要时间的检验。依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就需要有大量的试验及数据进行佐证,因此这个结论不应在现在而应在将来。在没有任何试验数据作支撑的情况下,就宣称其没有危害,这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而是信口雌黄,是忽悠公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事关一个民族、国家的未来,作为专家要持科学的态度,更要有良知。在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可供选择的情况下,从安全性的角度,相关部门应首选后者,不可屈从于利益,让转基因食品大行其道,让国人沦为其试验品。对此,不应让少数专家说了算,要谨防少数人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成为转基因食品行销中国的“托儿”,而置公众利益、安全于不顾,岂不悲哉?
相关专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暧昧态度,很容易让人想起“皇帝的新装”这一童话故事。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即是其吹嘘的“皇帝新装”,若相信、看到就是智慧、文明,若怀疑、排斥就是愚昧、无知。对“皇帝新装”背后转基因食品的“真身”却语焉不详,而是以其荒谬的逻辑掩饰。可见,一些专家的“安民告示”还难以让人信服,还需要用科学的数据加以说明。
转基因食品安全世界公认得以正名
从事转基因工作20余年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欧洲食品安全局等国际权威部门早有定论,任何经过严格科学评审以后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美国食品专栏作家、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认为,科学界的主流态度非常明确一致,经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食品,和传统食品的安全性是一样的。美国市场上有70%的加工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