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致珠三角蔬菜重金属超标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修订

[2013/10/14]

  土壤污染导致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属超标率达10%—20%。

  广东省政协常委会发布“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调研报告”日前召开。报告显示,广东省化肥施用强度高达852.4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警戒线的3.8倍,农药使用量为40.27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对应限值的5.75倍。超量的化肥、农药流失到环境中,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空气的污染。

  报告称,广东省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禽畜粪便废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污染土壤、水源,已成为当前影响水质量的重要因素。截至2011年底,全省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共10282家,已建成大中型沼气池废水治理系统的仅2000多家,农村养殖业日产生废水约240万吨,其中63.9%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数据表明,我省农业污染中COD(化学需氧量)占40%,42%的氨氮排放量均来自畜禽粪便。

  据统计,广东省农村日产工业污水295.16万吨,有72.73万吨(约占24.6%)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广东省受工业“三废”和矿山污染造成减产的农田面积达77.6万亩,其中有1.15万亩因严重污染遭废弃或改变用途。土壤污染导致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属超标率达10%—20%。

  汕尾惠州农村:农药用量超发达国家警戒值近6倍

  今年6至8月,广东省政协组成以副主席陶凯元和党组成员覃卫东为顾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赖诗仁为组长的调研组,赴汕尾、惠州、清远、肇庆等地农村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发现,农药化肥超量使用危及农产品安全而且污染环境。一公顷农田使用的化肥强度高达852.4公斤,是发达国家警戒线的3.8倍,农药使用量是40.27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限值的5.75倍。其结果是,超量的化肥、农药流失到环境中,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空气污染。

  另一大污染源来自禽畜养殖。全省养猪数量超过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有10282家,日产生废水约240万吨。建成沼气池废水治理系统的有2000多家,其中63.9%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而且,大量农膜、农资包装废弃于田间地头,改变了土壤的理化性状。此外,广东省农村日产工业污水295万吨,其中72万吨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调研组建议,尽快制定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将农村垃圾的处理工作纳入法制范畴;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建筑垃圾倾倒入河涌。此外,还要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剧毒农药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可借鉴啤酒瓶收取押金办法,对有害农资包装物建立回收体系,对于塑料、金属、玻璃等难以降解的废弃物,建立村级定点有偿回收站,实现资源回收。

  制度尴尬 环保厅《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修订

  调研报告指出,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的立法还是空白。广东虽然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但2011年成立至今,只开过一次会议,还没有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只有7个市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绝大多数乡镇还没有设置环保机构、监测网络,执法队伍缺失。

  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汇报时表示,将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修订《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要求,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条例》(草案),将垃圾管理的范围扩充到农村,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修订《广东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环保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控制,实施差异化的环境管理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另外,还将加快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3年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没有按期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地市,严格实施“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