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气候大会加时达成三项共识 焦点分歧仍难解

[2013/12/6]

  日澳减排严重倒退

  此次大会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无论是2020年前减排目标的提升,还是2020年后新的气候条约的准备,都离不开气候资金问题的推进。主办国波兰将此次会议称为“资金大会”(FinanceCOP),将部长级别气候资金高级对话会议首次纳入大会日程。

  在本次大会高级别谈判一开始,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部长级代表即抛出立场严重倒退的观点,引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致使高级别谈判从一开始便陷入僵局。日本代表公布的修正后减排目标不降反升,竟然比其1990年的排放水平高出3.1%。此举不仅是从《京都议定书》的倒退,更是《公约》义务履行的倒退,给本次大会泼了一盆冷水。

  至于澳大利亚,不但拒绝在本次大会上做出履行出资义务的新承诺,还声称“要求发达国家作新的出资承诺不现实、不可接受”。对此,不仅发展中国家表示十分失望,一直活跃在大会会场的多家非政府组织代表也宣布集体退场,以示抗议。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与能源项目负责人萨曼莎·史密斯表示,日本和澳大利亚的举动破坏了整个气候谈判的完整性,这实际上是一种倒退。绿色和平、乐施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6家环保组织21日集体退出气候大会会场。他们在声明中说,谈判正在“开倒车”,“并朝着无果而终的方向发展”。

  此次华沙谈判目的是为2015年的巴黎会议奠定基础,届时各国政府将签署一份新的全球性条约以应对气候变化。该条约将于2020年起生效,并且将成为第一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承诺减排的条约。至关重要的是,所有国家要在巴黎会谈之前制定好相应的减排目标,以便其他与会国家对其进行评估。这些目标将为2020年及以后的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由此也可以看出相关国家对于节能减排,改善气候变化是否有坚定的决心。

  华沙会议达成三个成果

  本次气候大会主要有三个成果:一是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基本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二是发达国家再次承认应出资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就损失损害补偿机制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开启有关谈判。然而,三个议题的实质性争议都没有解决。

  根据此前决议,发达国家应在2010年至2012年每年出资100亿美元作为绿色气候基金的启动资金,从2020年起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但2013至2019年间的出资义务并未明确。

  发展中国家对华沙大会的一个主要诉求就是落实资金。它们在本次大会上提议,发达国家2014年为绿色气候基金出资200亿美元,2016年达到700亿美元,然后逐渐增加到2020年的1000亿美元。

  但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合理要求并未全部得到满足。发达国家承诺应当对发展中国家予以资助,既没有提出落实时间表,也没有提出具体数额;在对极端气候灾害损失的补偿机制上,发达国家的承诺也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以积极负责的姿态做出的妥协让步,推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这两大集团跨越了严重分歧,最终促成本次大会达成了决议。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尽管会议进程一波三折,但经过与会各方代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提出了促成大会成功的四点建议,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为推动会议成功展现了最大的灵活和诚意,华沙大会最终达成了协议。他说,对此结果,尽管各国都不满意,但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