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加强白酒监管 检测标准待出

[2013/12/30]

  食药监总局加强白酒监管

  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个别地方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不严,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一是继续排查整改,不留隐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二是严把原料关。三是结合生产加工全过程,评估所有可能导致溶出塑化剂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剂对白酒的污染。四是加强成品控制,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同时,企业要建立并且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的质量安全。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抽样调查。

  通知还提到,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从原辅料到生产过程全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白酒中食用酒精检测的技术进入攻坚期

  当前,国内白酒酿造分三种类型:固态法白酒要求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所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而液态法白酒则规定可在食用酒精中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成白酒。而最后一种白酒则是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

  由于目前我国在检测层面并不能分辨出白酒中是否有添加食用酒精,很多白酒企业出现用而不标的情况。

  据悉,白酒中食用酒精检测的技术正在做攻坚,估计最快明年上半年会有结果出来。该技术出来后,很多使用香精、酒精不标的企业就不能存活,消费者也可以放心饮用。

  当前,白酒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正在慢慢挤掉行业此前的价格泡沫、让行业回归理性化,白酒中食用酒精检测的技术和白酒新划分标准,都给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很大的机遇,通过规范,让真正优质的白酒快速发展。

  白酒检测标准待出

  记者了解,白酒的国家标准,无论是浓香型、酱香型还是清香型,都没有年份的规定。由于标准缺失,白酒年份标注非常随意,即使对其年份进行清理,也会遇到没有标准的“尴尬”。

  此外,我国葡萄酒、黄酒的国家标准,对年份酒有明确的规定。GB/T13662—2008黄酒国标中规定,黄酒的酒龄按照发酵后的成品原酒在酒坛、酒罐等容器中储存的年限计算,且销售包装标签上标注的酒龄,以勾兑酒的酒龄加权平均计算,其中所标注酒龄的基酒不低于50%。

  白酒行业专家铁犁认为,国家应制定有关年份的认定标准,形成统一的检测规范。各家白酒企业有自己的特色,储存过程中的变化也不一样,因此应加强研究,确定特征性变化,最终统一检测方法。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投机取巧、以次充好等造假的情况肯定还会存在,年份酒就会变成一场数字游戏。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协会副会长沈怡方建议,在目前尚无成文法规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工厂成立时间、是否外购陈酿等基本指标,判定其年份酒是否存在违规,并予以处罚。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陈德金认为,白酒酿制工艺本是一个传统行业,年份标记应该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门槛促进酒企转型,促使企业将成本用于质量与安全,而不是造概念、打广告,进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