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管惩治活动力度加大

[2014/2/26]

  高检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仍呈高发多发态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仍在顶风作案,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毫不松懈地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我国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高检院为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发挥法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选择了五个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这五个案例主要包括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以及食品监管渎职罪等职务犯罪,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

  鉴于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频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有着较大关系,2013年高检院把严肃查办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作为开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专项工作中重点部署,突出查办。201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514人。

  指导性案例强调检察机关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惩办其背后的食品监管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刑罚对于此类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作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同时,也有助于广大民众知晓刑法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认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手段和形式,认清其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惩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把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保护和促进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行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互配合,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1203件2638人、1502件3490人,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2975件4344人、4323件6631人。此外,还对一些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行为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提起公诉,有力地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3年,高检院对325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制售假劣药械、农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确保了相关案件的办案实效。与此同时,为解决一些地方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高检院还专门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特别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2013年4月至10月,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建议移送和监督立案的案件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94件2990人,占全部案件数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