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通过论证

[2011/4/9]

  近日,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规划的专家论证会。据报道,《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于近日通过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上报。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规划的专家论证会上明确指出,新的规划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领域。

  记者了解到,规划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强化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四大战略任务。

  “这四大战略任务在许多方面体现了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思路。”近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详细解读了四大战略任务的内涵:

  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绿色发展。“十二五”期间,将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监管减排,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体系,加强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均衡发展。将环境监管、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健全政府为主、统一标准与分级分区相结合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环境监测是环保部“十二五”一项重点工作。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十二五”期间将努力实现三方面的总体目标:监督考核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考核“十二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与否;确保完成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做到“三个说清”(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大幅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努力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区域能预警,国家能监督”的设想。

  国家发改委已经公布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下降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4%。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将“核与辐射”列为防护环境风险重点领域的首位,显然受到了日本核辐射和公众恐慌的影响。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可能以此为契机重新制定与核安全有关的国家标准。目前中国采用的各种环保标准在某些方面与世界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目前执行的《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对于饮用水中的放射性物质规定就比较笼统,仅规定了饮水中α射线、β射线的上限值,没有像日本等国一样规定碘、铯等每种放射性物质的上限值。这虽然不会危害人的健康,但由于国家没有规定,地方上就不可能大量购买可检测放射性碘、铯的精密设备,一旦发生核泄漏,在检测辐射物质很可能出现设备不足的问题,造成处置的混乱和公众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