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完成难度不大

[2014/10/29]

  环保部发布《2014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环保部的核算结果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72.2万吨,同比下降2.26%;氨氮排放总量122.5万吨,同比下降2.6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37.2万吨,同比下降 1.8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99.5万吨,同比下降5.82%,其中,氮氧化物减排创造了“十二五”以来最好成绩,也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4年,国家确定的四种主要污染物的年度减排任务分别是:与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

  “对照这一目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已经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年度的减排进度任务。预计完成全年的减排任务难度应该不大。” 环保部总量司大气总量处副处长严刚表示。

  多项举措促氮氧化物减排

  在纳入国家总量控制减排的四种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是一个难点。

  “今年上半年氮氧化物继续迅速下降,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严刚解释,今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政策有助于脱硫、脱硝电和除尘价补贴政策的落实,能够更好地促进电厂的脱硝,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严刚进一步指出,在燃煤电厂之外,机动车是氮氧化物排放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国家在机动车治污方面的政策越来越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目前已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今年上半年已经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20多万辆,这对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控制机动车排放,9月18日,环保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十二五”目标仍有待努力

  尽管今年上半年氮氧化物减排进度喜人,但从“十二五”的进度目标来看,氮氧化物减排依然滞后。

  根据统计,2013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352.7万吨、2043.9万吨、245.7万吨、2227.3万吨,与 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7.8%、9.9%、7.1%、2.0%。对照“十二五”的减排目标,氮氧化物只完成了进度的20%,距离60%的进度目标相差很远,是四种主要污染物中唯一一个没有完成进度目标任务的污染物指标,因此有待继续努力。

  “前三年氮氧化物进展相对滞后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环保部总量司司长刘炳江分析道,国家在2011年才出台针对14个试点省的每千瓦时加价8厘钱脱硝电价补贴,2013年年初将这一政策推广到全国,并于同年8月将补贴提高到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大大刺激了电力行业上脱硝设施的积极性。

  根据统计,2013年,全国新增火电脱硝装机容量是“十二五”前两年总量的1.3倍。水泥脱硝规模达到责任书要求的1.6倍。

  严刚认为,氮氧化物减排的主要的政策已经全部到位,按照目前的减排进度,应该对接下来一年多时间的氮氧化物减排充满信心。“在氮氧化物的减排政策体系中,除了已经实施的《办法》和《方案》外,即将实施的减排新政策和标准也会大大刺激氮氧化物的减排。”

  其中,最重要的是一项新的排污收费政策。9月5日,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这意味着比现有的排污收费标准提高了一倍,将刺激企业强化减排以实现达标排放。

  “明年7月1日,《水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将实施,新标准将其中一般地区水泥窑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从800 mg/m3下调到400 mg/m3,重点地区的限值为320 mg/m3。”严刚指出,虽然新标准明年下半年才实施,但水泥企业已经开始准备减排工程了。这也将促进氮氧化物的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