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机构首次认定“大气污染致癌”

[2014/11/21]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近日发布报告,首次指认大气污染“对人类致癌”,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专家认为,量化到每个人,大气污染致癌几率不高,但危害在于几乎难以完全避免这种可能。这份报告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即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影响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大气污染。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对物质致癌性的评估分为4大类,依次为第四类“不大可能对人类致癌”、第三类“无法界定是否对人类致癌”、第二类“可能或很可能对人类致癌”以及第一类“对人类致癌”。这是第一次将大气污染作为整体列为第一类致癌物。由此,大气污染在致癌方面的危险度已与烟草、紫外线和石棉等致癌物处于同一等级。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负责致癌评估的“专著大纲”主管斯特拉伊夫强调,就个人而言,大气污染构成的风险“低”。但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普遍存在,难以避免,包括汽车尾气排放、发电站、工业和农业排放等。

  设在法国里昂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报告中说,有充足证据显示,暴露于户外空气污染中会致肺癌,而且患膀胱癌的风险会相应增加。该机构专家召开为期一周的会议,审议来自全球五大洲研究机构的1000多篇最新论著,最终做出认定。

  作为世卫组织负责癌症研究的权威机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专著大纲”的致癌评估被视作“致癌物百科全书”。报告说,接触颗粒物和大气污染的程度越深,罹患肺癌的风险越大。尽管大气污染物成分以及人们与污染的接触程度因地点不同而差异明显,报告给出的结论仍适用于全球所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