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监管遭遇辐射“黑洞”

[2011/4/16]

  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福岛及其周边地区的蔬菜、鲜奶、鱼类贝类等相继被检测出碘-131、铯-134、铯-137等放射性物质,令消费者感到极大不安,同时也给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出了道难题。

  在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评估,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根据《食品卫生法》《饲料安全法》等具体法规负责食品和农牧水产品的安全监管。但在长篇累牍的食品安全法规条文中,恰恰没有关于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含量的安全标准。

  根据规定,只有以首相为本部长的日本原子能灾害对策本部才有权根据《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下达“限制食用”“禁止流通”“解除禁令”等指示,厚生劳动省则负责含放射性物质食品的检测、监管。

  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部匆匆制定出食品辐射值“暂行标准”,涉及放射性物质碘、铯、铀、钚等,对饮用水、乳制品、蔬菜、肉、蛋、谷物等分门别类设定了安全上限。食品安全部企画情报课课长助理佐久间敦日前在媒体交流会介绍了“暂行标准”的出台经过。

  佐久间敦说,当时唯一可援引的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第6条,即“禁止腐败、腐烂、有毒、有害食品和添加剂的流通”,其中提到食品“污染物质”的残留问题。但条款未设定与放射性物质含量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部只好先斩后奏。根据内阁府原子能安全委员会2000年制定的原子能防灾指导手册,食品安全部把手册中有关食品放射性物质安全标准设为“暂行标准”,3月17日以“部长通告”的方式紧急下达行政指令,要求不得食用和销售“超标”食品。

  但这张行政指令需要各级部门“追认”。厚生劳动省随后开始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意见。后者参考了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相关建议,于3月29日拿出“紧急评估书”,基本认可了“暂行标准”。日本首相直辖的原子能灾害对策本部在征求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等意见后,把这份报告发回厚生劳动省,要求后者据此审议“暂行标准”。4月4日,厚生劳动省药品食品卫生审议会正式确认了“暂行标准”。

  很快,新的问题出现了。4日当天,茨城县渔民捕捞的玉筋鱼中检出放射性碘活度达每千克4080贝克勒尔。而就在10天前,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发表声明称,因海水稀释作用,放射性物质对鱼类贝类和海藻的影响可以忽略,无需给鱼类贝类设定安全上限。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部5日只好再次以“部长通告”方式决定,鱼类贝类参照蔬菜的放射性碘活度安全标准,即每千克上限为2000贝克勒尔。

  “标准”是有了,但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不安心理并未完全打消。其中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暂行标准”的蓝本是原子能防灾指导手册中设定的指标。而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当时特意指出,这些放射性物质摄入量指标只是“紧急事态”下作为“防护对策”而定,并非是衡量对人体安全与否的绝对指标,而福岛核事故一旦长期化,“紧急事态”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此外,“暂行标准”尚未涉及的放射性物质怎么办?如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在那份“紧急评估书”中提到,放射性锶等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探讨。

  话音刚落,日本文部科学省12日宣布,从福岛第一核电站30公里以外区域检测出放射性锶-89和锶-90,由于量极少,这些放射性锶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然而,NHK电视台资深科技记者山崎淑行却认为,锶的成分类似钙,进入人体后容易富集在骨骼,其中锶-90的半衰期长达29年,长期“体内辐射”可能增加致癌风险,应尽快设定放射性锶的安全上限。

  面对福岛核事故带来的这么多棘手问题,日本的食品监管体系如何应对不仅是摆在日本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也值得各国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