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质监测是治污的重中之重

[2015/4/23]

    国土资源部4月22日发布《2014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14年全国202个地级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点总数为4896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监测标准,此次4896个监测点中,优良的有529个,占监测点总数的10.8%;良好的有1266个,占25.9%;较好的有90个,占1.8%;较差的有2221个,占45.4%;极差的有790个,占16.1%。在我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地下生态”作为生态建设系统的一个方面,同样不可轻视。没有“地下生态”文明,就没有系统的生态文明,地下水质直接考验我们国家和地区的“地下生态”治理能力。

  在我国各地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地下工程”越来越多,“地下工程”的建设也越来越复杂,如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又不破坏地下生态环境,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地下水质是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地下水质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优质的地下水不仅能够体现优质的生态环境,同时也是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见证。反之,被重金属等严重污染的地下水质虽然一时不被人们发现,但是这样的低劣水质绝对不利益居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同样也反应了相关部门治理“地表”不治“地底”,管“天”不管“地”的治理思路。

  从《公报》中还可以到这这样一组数据,与上年度比较,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501个,分布在195个城市,水质有提升的监测点位有751个,占16.7%,变差的监测点有809个,占18.0%,报告以“综合变化趋势以稳定为主”说明“有进步”,因为“呈变好趋势和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比例相当”。读罢,笔者不禁要问,为何还有809个监测的水质有变差的现象?换做是地面生态环境治理,就有809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在持续恶化,这样必定会对相关部门问责,但是因为是地下水,因此就不再追责。然而这恰恰是我们生态环境治理的漏洞,管“天”不管“地”的治理思路和治理考核机制的缺失直接考验我国各地区的“地下生态”治理能力。

  笔者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全面的工程,凡是影响长远发展的自然环境,都应当是我们各地区治理的重中之重,没有地下的生态,就没有系统的生态,没有优质的地下水,就没有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