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上饭桌前请给我知情权”---关于转基因检测

[2015/12/18]

转基因产品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我国2015101日实施的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进行显著标示。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就超市生鲜食品规范征求社会意见,超市卖生鲜将有新规:转基因食品须显著标示。此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中对转基因食品标识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目前各国实行不同的转基因标识制度,国际上对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4类:1、自愿标识制度,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2、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制度,如欧盟、巴西;3、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如日本针对特定类别产品的规定;4、定性按目录强制性标识制度,如中国。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定性标识。目前,农业部正在研究转基因标识制度是否需修改。

利用基因检测技术,检测服务具体包括: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番茄、马铃薯、水稻、苜蓿等植物及其产品筛查检测、定量分析及品系鉴定。此外,可根据欧盟指令要求,采用欧盟制定方法对输欧米制品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