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将启动 每人最高可获60万元经费资助

[2016/3/24]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启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该计划每年择优遴选数百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

  人社部介绍,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博士后制度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

  《意见》提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是具有流动性质的科研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设站单位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进站、考核、评价等,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意见》明确,完善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做好保障工作。地方和设站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给予配套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业基金。鼓励社会基金投入博士后事业。推进博士后公寓建设,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周转住房问题。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拟于近期启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旨在鼓励和吸引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毕业博士进入博士后人才队伍。“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主要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前沿和基础科学领域,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办法,每年择优遴选数百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支持其进入国内一流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的重大科技平台从事创新性研究,力争加速培养其成为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