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用油检出总砷超标 我国检验检疫力度与国家标准功不可没

[2016/4/21]

    近年来我国对于进口食用油的需求也在迅速扩大,比如进口橄榄油、棕榈油、葵花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等等占据了我国食用油进口60%以上,难道国产油真的就没有市场了吗?近日,一则进口食用油总砷严重超标的报道,将进口油检测质量推向了又一风口。

事件—— 

  进口棕榈油总砷严重超标 

  418日中午1时,装载着1.2万吨总砷超标的进口印度尼西亚食用棕榈油的“GLOBALMARS”号,驶离广州新沙港。这只是总计4.9万吨总砷超标的印尼食用棕榈油中退运的第一船。“这是我们首次在大批量进口食用棕榈油中检出总砷超标。”广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从去年底至今年1月底,该部门执法人员在广州新沙港口岸对4艘船装载的10批次、共计4.9万吨印度尼西亚食用棕榈油进行检验时发现,它们皆存在重金属总砷项目超标情况。检验检疫人员随即对卸入港区储藏罐的全部问题油品进行封存,并强化罐区监控措施。  

  据了解,食用植物油是我国进口大宗食品,尤其是棕榈油进口依存度高达100%,来源地主要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食用棕榈油因其价格较低,适合制作油炸食物,而被餐馆大量使用,同时,部分调和油中也含有食用棕榈油。 

  “从广州口岸进口的食用棕榈油不仅向全省供给,更辐射整个华南地区。”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负责人忧心地说,此次检出含量超标的砷,被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定为五大有毒元素之一。据专家称,该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后,有强蓄积性,累积一定量后不仅可以引起人体肝、肾功能损害,破坏神经、血液及免疫系统,甚至诱发肿瘤癌。 

  现实状况——

  食用植物油60%以上依赖进口

  目前,我国食用植物油自给率只有约40%60%以上依赖进口,国家食用油供给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我国食用植物油自给率目前只有约40%。我认为,40%已经是维持社会基本需求的红线,是保证我国植物油供给基本安全的底线!“至于为什么选择“油菜”来承担这副重担?陈萌山道出了原委:“近年来,我国围绕油菜的多项科技创新,已经能够支撑这副重担。” 

  陈萌山为此一口气举了5个例子:一是油菜杂交研究世界领先;二是三熟制极早熟油菜品种创新领先;三是油菜高含油量育种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四是率先创建了适合亚洲稻作区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五是领先开启了油菜后基因组时代,全面提升了我国油菜科技创新的国际竞争力。 

  华中农业大学的傅廷栋院士也一直主张让油菜来担当重任,他的理由是:在国产油料作物中,油菜能利用南方冬闲田生产,不与主要粮食作物争地;油菜还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理想的轮茬作物,种植油菜后,可大量增加土壤有机质,释放土壤中磷元素,熏蒸灭杀土传病原微生物,降低粮食作物的病虫危害,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我国长江流域约有1.5亿亩冬闲耕地和滩涂,如果有效利用,可增加6000万亩以上的油菜面积。

  双管齐下——

  检验检疫与国家标准助力食用油安全

  据资料显示,从2011年开始,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农产品进口国。从2011年到2015年,中国检验检疫局检验了进口食品479.1万批,1.6亿吨,货值2000多亿美元,目前仍呈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其中,乳制品、植物油、肉类等占到所有进口食品的七成。进口植物油的占比在2011年比较高,大概占到45.7%,到2015年下降到30%。进口乳制品持续快速增长,年均进口量从2011年到2015年突破了100万吨,占到国内供应量近两成,主要来源于新西兰、欧盟和美国。 

  广州检验检疫局则透露,以进口食用油为例,2015年该局辖区共检验进口食用植物油822批,同比增长2.75%,重140.06万吨,货值9.34亿美元。其中共检出不合格79批次,主要问题为溶剂残留量超标和中文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为避免大宗进口食用植物油出现重金属污染等安全卫生问题,广州检验检疫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严加防控,包括:严格审核进口食用植物油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要求进口散装油脂需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积极指导进口商对境外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自主检查评估,保证其输华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境外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1年内3次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要求进口商对境外生产企业进行自主检查,指导其供应商进行技术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符合我国要求后方可继续受理其产品进口报检。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依照进口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适应共治要求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治理体系。该体系中,将涵盖进口前、进口时以及进口后三个环节。进口前,主要设置了境外体系的审查制度,对于审查的这些体系,只有体系合格的国家,它的产品才能出口。同时,设置了境外的企业注册管理制度,设置了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备案的管理,进口食品到达中国口岸之前,已经对其采取了系列管理措施,而不仅仅依靠在口岸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