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实验室被“停牌” 引发我国兴奋剂检测行业思考

[2016/4/27]

    北京兴奋剂实验室资格被暂停的消息一经传出,不免引来诸多质疑和思考。由于近年来体育赛事的如火如荼,对于体育赛事中运动员是否服用过兴奋剂的检测也变得更为严格。
    WADA在声明中称,立即取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实验室的认证资格,禁止北京实验室开展任何与WADA相关的反兴奋剂活动,包括对尿液和血液样本的所有分析。北京实验室可在21天内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但在资格被暂停期间,必须按照WADA纪律委员会提出的要求进行5方面整改,如果整改最终符合要求,可在4个月取消资格期满前申请恢复资格。 

  位于北京朝阳区安定路的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成立于2007年,前身是始建于1987年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查处和兴奋剂检测实验室。此次被暂停认证资格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是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下属的7个部门之一。 

  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是1999年11月10日由国际奥委会在瑞士洛桑牵头成立的,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是该组织的成员之一,北京的实验室是该组织全球认证的35个反兴奋剂实验室之一。

根据WADA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这35个被其认证的反兴奋剂实验室每年都要接受严格的质量控制考试。考试分为“双盲考试”和“单盲考试”,前者事先并无通报,属于“突击检测”,即WADA在事先不通知实验室的情况下,将考试样品混在普通样品中送检。

2015年我国发明文法令禁止兴奋剂。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开始实施,中国体育反兴奋剂进入新阶段,反兴奋剂的法律武器已经升级换代。  

《办法》取代有17年历史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简称《一号令》),成为体育界反兴奋剂的主干法。相较于《一号令》的偏重于处罚,《办法》则内容广泛,涵盖反兴奋剂工作的各个方面。  

《办法》分9章54条,对各部门、单位反兴奋剂工作的职责、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兴奋剂检查与调查、兴奋剂检测、结果管理、处罚与奖励、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等反兴奋剂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对相关反兴奋剂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范。  

与《办法》同时生效的还有配套规范性文件《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办法》涉及的是行政管理、行政处分方面内容,反兴奋剂工作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如兴奋剂检查程序、兴奋剂违规禁赛处罚等内容,则由《通则》予以规定,《通则》的内容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类似。  

新的法令不但继承“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还吸收和采纳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办法》对2004年国务院的《反兴奋剂条例》予以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它吸收近年来我国在反兴奋剂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