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副产物将纳入泳池卫生检测

[2016/5/31]

    国家卫计委5月30日就《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游泳池水的卫生状况监测将增加潜在致癌物质的指标,以及肠道致病菌污染的指标。  

  现行的12项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为1996年原卫生部颁布。此次国家卫计委将原标准按场所分类改为按监测指标分类。  

  与现行游泳场所执行的卫生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将卫生指标由8项增至15项,主要增加了消毒副产物、氧化还原电位、耐热大肠菌群等指标。据了解,我国游泳池水普遍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但氯化消毒副产物“卤仿”是潜在的致癌物质。由于池水和水面上空气都会含有“卤仿”,游泳者通过皮肤接触、吞咽或吸入而吸收,过量的话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此外,游泳池水的多项卫生限值更加严格。首先是浑浊度由5提高到1,要求池水的散射浊度(水中悬浮物对光线透过时所发生的阻碍程度)达到生活饮用水级别。同时,水中的大肠菌群拟由原来的限量检出改为不得检出,与许多国家一致。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修订,我国游泳池水的水质将接近国际泳联的标准。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