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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针对多家械企虚假中标发布38项失信惩戒措施
[2018/5/28]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23部委针对多家械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此类现象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11家械企被罚!多家3年内被禁止参与政府医疗设备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公示:
5月2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布了3家医疗器械企业在“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处罚结果,其中2家械企分别被罚款71280元,并且3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而《名单》中,仅2018年开年以来,就有5家医疗器械企业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罚,2-3年被禁止参与政府医疗设备采购,而且要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而2017年6月以来,已经有11家医疗器械因违法中标被罚!
而这不过是医疗器械行业招投标违法行为中的九牛一毛。正因如此,近年来,政府采购,招标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发改委出台38项失信惩戒措施,剑指医疗器械领域
就在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23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其中16种招投标失信联合惩戒行为剑指政府采购中虚假中标、骗标、串投标等行为。并且公布了对于失信企业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明确在药械招标领域,一旦失信,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及配送活动。
《备忘录》一并公布在工商、税务、进出口等领域其余26项惩戒措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黑名单”进行全国公布!一旦失信,意味着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无法在行业和市场中立足,这些惩罚措施将限制其寸步难行!
不难看出,在《备忘录》公布之后,医疗器械企业在政府招投标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罚款事小,失信事大,一旦在行业内寸步难行,也就没有活路了!
国家市场总局出手,医疗领域串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被严惩
发改委之后,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出手了!剑指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而政府采购中虚假中标、串投标行为第一个中枪!
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医药领域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将被集中整治!
这是机构改革之后,“大权在握”的市场监管局面向医药行业的大规模整治行动;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和施行后,市场监管局为配合新法落地,面向医药行业的集中整治行动。
而此次之前,国家财政部、全国人大都相继出台过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去年7月,财政部出台87号令,明确规定6种“串通投标”的行为。这是也是87号令的亮点之一,18号令只对串通投标的利害作了阐述,没有对串标情形作具体的细化规定。因此,这一规定的确定从一定意义设定了一条供应商不得逾越的法律“红线”。
紧接着去年12月,全国人大决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违法,由“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手段丰富,进一步强化了处罚力度。
国家相关机构相继出手,对所有招投标、政府采购违规失信行为重点、联合惩治,行业禁入,失信全国公开,将是一次全面出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11家械企被罚!多家3年内被禁止参与政府医疗设备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公示:
5月2日,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布了3家医疗器械企业在“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处罚结果,其中2家械企分别被罚款71280元,并且3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而《名单》中,仅2018年开年以来,就有5家医疗器械企业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罚,2-3年被禁止参与政府医疗设备采购,而且要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而2017年6月以来,已经有11家医疗器械因违法中标被罚!
而这不过是医疗器械行业招投标违法行为中的九牛一毛。正因如此,近年来,政府采购,招标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发改委出台38项失信惩戒措施,剑指医疗器械领域
就在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23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其中16种招投标失信联合惩戒行为剑指政府采购中虚假中标、骗标、串投标等行为。并且公布了对于失信企业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明确在药械招标领域,一旦失信,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及配送活动。
《备忘录》一并公布在工商、税务、进出口等领域其余26项惩戒措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黑名单”进行全国公布!一旦失信,意味着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无法在行业和市场中立足,这些惩罚措施将限制其寸步难行!
不难看出,在《备忘录》公布之后,医疗器械企业在政府招投标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罚款事小,失信事大,一旦在行业内寸步难行,也就没有活路了!
国家市场总局出手,医疗领域串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被严惩
发改委之后,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出手了!剑指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而政府采购中虚假中标、串投标行为第一个中枪!
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医药领域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将被集中整治!
这是机构改革之后,“大权在握”的市场监管局面向医药行业的大规模整治行动;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和施行后,市场监管局为配合新法落地,面向医药行业的集中整治行动。
而此次之前,国家财政部、全国人大都相继出台过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去年7月,财政部出台87号令,明确规定6种“串通投标”的行为。这是也是87号令的亮点之一,18号令只对串通投标的利害作了阐述,没有对串标情形作具体的细化规定。因此,这一规定的确定从一定意义设定了一条供应商不得逾越的法律“红线”。
紧接着去年12月,全国人大决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违法,由“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手段丰富,进一步强化了处罚力度。
国家相关机构相继出手,对所有招投标、政府采购违规失信行为重点、联合惩治,行业禁入,失信全国公开,将是一次全面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