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重修管理法 重罚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2018/12/24]

  2018年10月22日,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全面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此外,草案还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假药案的猖獗,人民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的威胁。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公布的造假案例来看,如今的假冒伪劣药品呈现出造假规模不断增大,造假手段日益隐蔽,造假品种更加尖端,假药向大品牌、高收益的趋势发展。生产、销售假药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受骗者轻则导致财产损失,重则危害生命健康。
 
  根据2018年4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统计年报》数据,2017年查处药品案件约11.2万,货值金额3.3亿元,罚款4.0亿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亿元,取缔无证经营114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8个,责令停产停业1569户,吊销许可证162件,移交司法机关1951件。尽管惩罚力度不断加大,但假药案仍旧屡禁不止。
 
  目前假药主要有以下几种:售卖对象瞄准老年人,鼓吹延年益寿、包治百病的三无保健品;利用高额药品利润,怂恿药品销售人员售卖假药;药品生产商伪造记录,没有在规范的保存条件下制造出不合格药品或者已经失效的药品等
 
  此外,从售假渠道来看,网售药品违法案正在不断上升。中国、英国、美国等国家以及成为药品制假售假的主要渠道。201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293309件,没收违法所得2.4亿元,罚款23.9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83个。与2015年相比,案件数量下降了17%,但大要案数量明显增加,没收违法所得增加16%,罚款增加47%,充分发挥了稽查震慑作用,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局面。
 
  为了打击药品售假、制假案件,我国药品管理法完善步伐不断加快。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修正);2017年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