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假宣传 食药监局告诫32家保健食品企业

[2013/6/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海通牌奥复康片的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被告诫企业名单已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令,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令,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保健品不是药品,凡是宣传或暗示有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都属于非法,而以讲座、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保健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标有保健食品的特殊标识:一个类似蓝帽子的图案(如上图),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其下方为批准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J),字母G指国产产品,字母J指进口产品。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没有图案标识和批准文号的是假的保健食品。

  但印了“蓝帽子”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保健食品,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登录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输入保健食品名称或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查询不到,说明遭遇到假保健食品了。

  据了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被行政告诫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的监督检查。自即日起,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同时加大对其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