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提出对机动车征排污费 不达标车辆禁止上路

[2013/6/8]

  多部委提出对机动车征排污费

  根据环保部6月4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地级以上城市中,4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占比13.2%;186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占比57.2%。这两种污染物的排放源都涉及机动车。此外,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比例高达76.1%。环保部2012年底发布的最新版《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中指出,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一位不具名的环保学者对记者表示,因为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量与日俱增,严重威胁了群众健康。有数据测算,未来中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量约1.5亿吨以上,这将对我国城市的环境压力造成影响。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简称“送审稿”)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尽管送审稿规定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环保税,但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立法说明文件中提出:“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国家征收排污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汽车排放量,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排污费的收取将会对汽车购买量起一定的遏制作用,并可能对汽车生产厂家在节能环保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汽车产业技术方面的需求,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常德市拟禁止排放不达标机动车上路

  5月31日,常德市环保局在德华宾馆组织召开《常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意味着常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即将有法可依。

  《常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起草于2011年3月,共18条,结合常德市实际情况初步建立起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其中,拟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经检测合格的机动车,由环保部门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禁止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同时,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推广、使用环保机动车及优质车用燃油、清洁能源,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从而改善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九三学社、大学生、公司职员、自由职业者等身份的20位市民代表参加。会上,这20名听证陈述人对《办法》拟规范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排气污染预防促进措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社会监督及法律责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阐述了各自意见。大多数听证陈述人对《办法》表示认同,认为这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符合常德市实际情况,可行性较强。常德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市政府审议,争取年内正式出台。

  西安将机动车超标排放将被强制报废

  如果一辆机动车超标排放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将被强制报废。昨日,西安市启动为期200天的整治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行动。

  道路上行驶的各类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执法人员将抽查全市车辆大户单位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车辆运营频次高通常排放污染会比较重,因此公交、客运、货运、旅游、邮政、物流、环卫、洒水、渣土、押钞以及驾校教练、超市免费大巴等12类车辆会被重点排查。检查范围也将从市中心扩大到监管力量较薄弱的三环外的城乡接合部。

  9月11日至12月20日将进行重点治理。若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排放不达标,找个熟人想想办法不就行了?”这招可难以实现了。动员会上,西安市副市长钱引安说,“机动车检测机构决不允许因顾及企业经济效益或顾及人情而弄虚作假让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起不到检测作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一定要取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