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不为“国情”让路 强制性成实施国标的一大特色

[2013/7/17]

  食品标准“国情论”遭吐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日前表示: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要按照国情来制定标准,不仅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大家都拿欧盟的标准来要求北京空气质量的话,那天天都不合格。这番话引起众多网友炮轰。

  “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刚刚发布《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和往年一样,这份报告给全球107个国家的食品安全现状做了个排名。指数显示,去年全球食品安全平均53.5分,与上年的53.6分基本持平。发达国家仍然占据排名的前百分之二十五,美国继续高居2013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榜首,挪威和法国分列第二和第三。相较此前一年,中国排名下降4位,位居第42,其中,食品价格承受力排名47,食品供应能力排名41,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排名43。对于42名的排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前院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邀专家孙熲认为,这基本反映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水平。

  复旦大学教授、博导浦兴祖:这种“国情论”是在为一些问题辩护。在食品安全领域,以“国情”来解释,不恰当。这种“国情论”实际是放低公共卫生标准,是一种搪塞,对解决问题不利。食品的高标准应该坚持,解决问题可以分步骤,这并不矛盾。照“国情论”,那山区就应该放低标准不用发展了?如果北京等发达地区都降低标准,那么落后地区的标准不是要降得更低?这让人难以接受。

  食品地方标准清理今年完成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就近期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存在食品地方标准与食品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问题作出回应,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

  《通知》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应当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将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适合当地监管需要的检验方法作为立项重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品种,不宜重复制定地方标准。同时,卫生计生委已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具体工作和技术指导,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

  《通知》强调,正在开展的地标清理工作将重点清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存在交叉、重复、矛盾问题,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清理工作原则,对标准内容进行对比研究,科学作出清理结论。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废止相应的地方标准,对现行地方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废止地方标准或组织修订。

  强制标准将建统一体系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涉及“标准之争”。如闹得沸沸扬扬的奶粉新国标倒退、白酒塑化剂超标、农夫山泉标准不及自来水等事件,都反映出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标准存在重复交叉、脱节、指标缺失等现象。

  国家卫生计生委挂牌以来的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聚焦“食品安全标准”。10日,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今年年底要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到2015年,将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陈锐说,目前食品标准清理专家技术组已经召开43次标准清理工作会议,完成了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将于近期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他食品标准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将分批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专家组的清理工作完成后,将拿出清理意见,最后落实到标准的整合过程中,标准将在2015年之前陆续发布。从明年到2015年,目前四套标准中的强制性内容将最终整合变成一套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据了解,目前的食品标准体系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基础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添加剂标准;二是产品标准,如饼干、饮料的标准;三是卫生规范,保障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产品合格;四是检验方法,包括和产品标准、基础标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