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成食品造假元凶 或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整治

[2013/8/26]

  食品造假离不开添加剂

  在国家发布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后,市场上各种添加剂的销售到底怎样?记者日前进行深入调查。

  走进一些店铺,一阵阵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店员介绍,这些罐装、袋装的添加剂看起来更像实验室摆放着的各种药剂。记者发现,市面上流行的菜品,基本都能在这儿找到对应的添加剂,而且卖得很火。有的店甚至将这些添加剂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供消费者挑选,连“牛肉香膏”、“嫩肉粉”、“肉宝王”这些反复被媒体曝光的肉香添加剂都公开摆卖。

  “不从事餐饮行业,肯定不知道其中的‘秘密’,其实加添加剂已经成为这个行业里心照不宣的‘行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饭店老板说。不少店主表示,现在不管是大型饭店还是路边小摊,都会购买各种添加剂。“从大型饭店、小饭店、烧烤摊,到连锁蛋糕店,甚至农贸市场的小蛋糕房都有。”一位店主介绍,很少有普通市民前来购买。

  国家重申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有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等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膨松剂、着色剂、乳化剂等22种易滥用添加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常用添加剂均有检测方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专家介绍说,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包括对产品质量检测和对其在食品中残留量的检测。对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测而言,现有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单位均可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满足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残留的检测,中国的做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相同,即对于规定了具体使用限量和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的标准;对于来自天然植物或按生产工艺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天然色素、增稠剂等,食品中本身就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无需区别添加或天然存在的情况,通常不制定检测方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一直以来食品添加剂标准(包括使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5月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共2314种,并规定了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原则。这些食品添加剂品种在国内外广泛使用,并经过了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安全性评估。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整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要借此机会,切实转变职能。他说,以检测机构为例,目前基本上都是隶属于政府的。很多时候,消费者为了维权,需要对添加剂成分和数量进行检测,凭检测报告维权。但实践中,检测部门很难做到客观中立,给出的报告也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修改食品安全法时,应当建立起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制度,斩断利益链,提高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周汉华说。

  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存在。特别是对于那些大量存在的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采用许可的方式收效甚微。

  他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真正需要加强的是事中监督。应把职能转变的重点放在变革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新食品安全监测检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食品检验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