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漏排环境犯罪屡禁不止 环保部门抽查并严惩

[2013/11/20]

  山东22件举报案 18件涉污染8家企业被关停

  2013年11月6日,环境保护部在《中国环境保护报》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7月群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涉及我省的共22件。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公布的22件举报案件中,废水污染的3件,废气污染的6件,同时存在废水、废气污染的4件,噪声污染的1件,同时存在废气、噪声污染的1件,违法生产的1件,同时存在废气污染和违法生产的1件,违法经营的1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的4件。

  据了解,22件举报案件共涉及全省11个市,分别为: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泰安、威海、临沂、德州、聊城、滨州以及菏泽。22件举报件中,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18件,对环境违法案件涉及企业的具体处理处罚情况为:依法取缔、关闭“土小”企业8家;停产治理企业6家,其中含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企业3家以及限期整改企业4家。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环境保护部投诉受理中心将群众通过“12369”举报热线投诉到环境保护部的举报案件,在联网办理的“010-12369环保热线系统”中转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省环保厅共接到环境保护部投诉受理中心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169件,其中148件已调查处理完毕,并在联网办理的“010-12369环保热线系统”中按时上报;2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而且环境保护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环保部门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定期在《中国环境保护》进行公布,公布前将拟公布的案件调查处理情况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环保部门再次进行确认核实,然后予以公布。据了解,目前环境保护部已在《中国环境保护报》公布省环保厅2013年1-7月调查处理结果98件。

  环保部10月大气专项检查 北京4家企业上黑名单

  昨天,环保部公布了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情况,本市4家企业被查出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接下来,环保部将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进行“一月一督查”。

  此次检查的65家企业中,有14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15家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工业企业仍然存在超标排放、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如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在部分时段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超过了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的限值;二是落后产能未及时淘汰,“土小”作坊仍有存在;三是面源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工作尚需进一步落实及细化,在重污染天气下应对措施不清。

  房山区共有4家企业上了环保部的“黑名单”,分别是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目前,这些问题企业已经整改完毕。

  河北省公安环保部门联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河北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首次联合执法,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将指派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到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电力、钢铁、建材、焦化、造纸、纺织、石化、制药、化工、食品、制革、垃圾处理等企业以及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河北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按照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储备。河北省公安厅要求,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侦办,打破地方干扰与保护。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对于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出具监测报告的,县级环保部门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级环保部门3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省级环保部门认可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河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董仚生表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与“零容忍”的观念,把环境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优势、主动进攻和源头治理的优势、专业手段和群防群治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用重典、出重拳,抓紧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