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0月大气专项检查 21家企业被点名批评

[2013/11/21]

  督查行动采取与省环保厅联合检查、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今年7月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暗访、华北地区钢铁和焦化行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企业进行了“回头看”,并在沿途查看了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等大气污染面源排放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10月份,环境保护部对北京市的房山区,河北省的石家庄市、唐山市、邢台市、张家口市、邯郸市、承德市,山西省的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

  该负责人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仍然存在。检查的65家企业中,有14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有15家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其中,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焦炉烟囱出口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长期超标。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高炉出铁口收尘效果差,无组织排放较重。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后产能未及时淘汰,“土小”作坊仍有存在。唐山金利达钢管有限公司高炉未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

  环保部公布的检查结果显示,21家问题企业14家分布在河北省,其中唐山市最多,有7家,此外,邯郸市4家,邢台市2家,承德市1家。7家问题企业上榜的唐山市,已经对5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1家企业停产整改,1个工地停止施工,对选矿的小作坊断电取缔,同时对4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唐山市的处罚中,主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是罚款,其中最高金额是15万元,最低金额只有2万元。

  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部分时段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超标、河北钢铁集团荣信钢铁有限公司排放超标、唐山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严重、大同市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违法生产。特别是在河北省邢台市,近百家玻璃生产企业的排放与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尚有差距,且未开始升级改造,将出现大面积行业性超标问题。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罚款金额太少。”他指出,目前,对环境违法行为,只能按照现有法律进行处罚,最高限额是10万,久查不办的是20万,别的还没有具体的措施。他表示,只能寄希望于这次环保法的修改,让包括按日计罚等措施真正落实成法律条款,这样将来我们的经济处罚才能更严厉。

  另外,邹首民提到,目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人员局限于行政处罚,对相关政府部门任职人员也只是降职,并没有追究法律责任。他表示,虽然此前两高司法解释提出,一年内有两次环境违法的情况下,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但其附加条件要求,有两次违法并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的才能追究法律责任。目前环境影响很难评估,所以追究法律责任很难落实。

  目前,各地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说唐山基本上我们发现的五家企业都进行了处罚,正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北京房山区一个企业有氮氧化物超标的情况,他们目前正在对设备进行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环保部表示,下一步将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继续进行“一月一督查”,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近日,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也公开表示,正在修订的环保法有望纳入“按日计罚”,污染时日越长,罚款越重。据悉,到明年4月前,环保部将继续对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一月一督查”,重点涉及钢铁厂、电厂、化工厂、水泥厂、建材厂等重污染行业,以应对采暖季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