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四国呼吁设立更严格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2014/3/6]

  从2013年春天开始,欧洲各国一直在应设立何种气候变化新目标的议题上争论不休。据英国媒体报道,一份欧盟委员会报告草案显示,在2030年前,相比单一的排放目标来说,可再生能源、节能再加上温室气体排放这三项政策目标在欧洲范围内创造的就业机会要比前者高56.8万个。但设立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目标的成本将比单一的排放目标高出2.6%。

  2030年减排新目标延续了欧元区经济危机爆发前所建立的2020年减排目标。在这一目标下,欧盟国家受法律约束,将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为止排放量与1990年水平相比下降20%,同时,可再生能源能源利用率到达能源总利用的20%。

  根据2013年10月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欧盟已经接近实现其设立的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20%的目标,消息一出,便掀起一场关于欧盟何时会承诺进一步减排的讨论。

  资料显示,科学机构欧洲环境署(EEA)表示,欧盟2012年的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了大约18%。数据还显示,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2012年12月到期时,有强制性减排义务的欧盟15个成员国已经完成了12.2%的减排量,超出了其8%的原定减排目标。

  波兰是欧洲最严重的排污国之一,该国一直希望通过加大褐煤的使用量来确保自身的能源供应,因此预测分析其将抵制在2015年之前设置任何新的承诺。波兰的理由是,欧洲的排污量相对较小,只有在达成全球减排协议的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而在经济依然疲弱的背景下,新的能源和环境目标可能增加成本。

  欧洲环境署执行主任汉斯·布鲁尼克斯(HansBruyninckx)表示,欧洲不能为所取得的成就沾沾自喜。“各成员国必须确保他们今天所做的选择不会成为低碳未来的阻碍。”他说。

  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司司长乔斯·德贝克(JosDelbeke)说,欧盟必须在环境问题和新技术带来的直接成本或通过诸如更好的建筑隔热等措施带来的节能效果之间进行权衡。

  虽然欧盟作出的有条件承诺——如果全球其他地区也承诺减排,欧盟将把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提高到30%——仍然有效,但德贝克称,现阶段将关注重点向2030年目标转移才是务实之举。

  欧盟委员会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发布关于2030年能源和环境目标的提案,欧盟相关人士称,这些建议包括将排放削减40%,以及将可再生能源所占份额增加到30%。

  10月9日公布的数据还显示,欧盟也正在向其2020年的另一个目标迈进,即将可再生能源的份额提高到20%。截止到2011年,绿色能源占欧盟总体能源消耗的13%。欧洲环境署预测,到2020年,欧盟能够实现其既定目标。

  支持者认为,2030减排目标有利于加强欧洲之前所标榜的在气候政策方面的国际领导地位。但其也陷入种种难题。例如,这项更严格的排放目标遭到了以荷兰为首的重工业发展为主以及发达程度相对较低国家的反对。一些成员国提出,希望2030减排目标低于35%。

  “实现至少40%的国内温室气体减排量,对于开启欧盟所迫切需要的数百亿低碳投资来说至关重要。”四国首脑在写给负责监督此项提案的欧盟气候行动专员ConnieHedegaard的信中如是指出。

  欧委会此前曾制订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20%以上的目标,并计划于1月22日发布2030年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提案供讨论,各成员国将于三月份决定是否通过。在欧盟内部,以波兰为代表的部分成员国反对制定严格的减排目标,认为此举在欧盟经济尚未复苏时会进一步削弱各国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