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将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硬指标

[2014/7/24]

  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提出明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在环境保护方面,新标准还提出,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新标准强调,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记者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了解到,为推动地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亿元。此次下拨80亿元资金后,余下20亿元将于下半年择机下拨,主要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2014年4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海口空气质量继续排名第一。

  据介绍,4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70.6%。海口、深圳、舟山等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100%,珠海、惠州、南昌等23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哈尔滨、连云港(601008,股吧)等32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80%,石家庄、邯郸等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 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58.4%;其次是PM10,占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