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部署2014年治污专项行动

[2014/8/14]

  8部委表示,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介绍,今年1至5月份,京津冀地区13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7.6%。在谈到水污染环境治理时,周生贤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特别重视治理居民房前屋后的沟岔水渠,因为这里常常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周生贤强调,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此外,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还将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

  “企业偷排、地方保护、有的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是目前最为突出的3个问题。”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表示。

  8部委表示,将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对停运减排及治污设施、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产,直至责令关闭。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