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变更监管要求 出口化妆品企业须重视

[2014/9/22]

  随着8月1日我国两个国家标准:GB/T29665-2013《护肤乳液》和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正式实施,中国化妆品行业终于摆脱了基础化妆品无国家标准的尴尬境地。然而,在我国加紧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的同时,各国正不断改进化妆品相关监管要求,我国相关出口企业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检测成本提升卡塔尔环保部近期发表关于加强管控进口化妆品的声明。自2015年1月1日起,卡塔尔将对每一种针对脸部及身体的个人保养产品(非药用性)实行到港时强制管制,且要求必须有被授权实验室所出具的合格证书,以表明产品与GSO标准(GSO1943/2009)相一致,其他技术细节都需要再被测试。该声明并不详尽,环保部将在日后进一步阐明。目前洗发精、染发剂和香水这三种产品已被明确归类在此规定中,可以肯定的是,二次技术检测会给企业带来时间及成本上的压力。

  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加严澳大利亚计划于2014 年10月1日起禁止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原因是DBP被分类为生殖毒性物质。目前,在澳大利亚对化妆品中DBP的使用并未有任何限制,而且有被广泛使用的趋势。DBP的禁用或将迫使多数制造企业调整原料配方,避免直接或间接在成品中残留该物质。

  包装必须密封2015年5月起,沙特阿拉伯将对所有进口化妆品实行密封包装要求,要求每件化妆品皆须以塑胶薄膜、铝箔纸或透明保鲜膜完整包覆封装,同时在包装上标以对应阿拉伯文警示语,如“若是罐子或软管的外膜包装被破坏,请勿使用此产品”,以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监管范围修订2014年7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局发布505号通报,拟修订化妆品法案实施细则,制定了促进企业符合良好作业规范的具体原则,以提高化妆品生产商的产量与质量控制(包括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咨询/培训课程费用等相关内容),其中在彩妆内容里增加了面部彩绘,之前的“人体彩绘”拟修订为 “人体彩绘、面部彩绘”。

  面对各国集中修订化妆品相关规定,企业应予以重视,建立健全自检自控体系,认真对待从订单要求确认、原料采购、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检测认证、独立包装、出口清关等所有环节,确保各个环节符合成品要求,并且有据可依;与此同时,加强与国外客户及业内企业的沟通,确保及时有效地获取相关资质认证,避免因检测时间延误影响产品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