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修改6项有色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8/14]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环保部将修改6项有色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日是8月31日。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涉及铝工业、铅锌工业、铜镍钴工业、镁钛工业、稀土工业和钒工业。在新修订的标准中,增加了上述各大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回应雾霾污染问题时指出,必须针对重污染地区出重拳、用猛药,而且还要打组合拳,加强治理。要在这些地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我们已经在2月27日发出公告,从今年开始在重污染区域,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污染治理史上最严厉的一项措施。

  早在上个世纪,美国就在《清洁空气法》中针对部分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实施严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我国的“特别排放限值”,此举确保这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不再恶化,直至慢慢变好。

  环保部2012年夏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17.9万吨,工业源就占到2016.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404.3万吨,工业源则占到2404.3万吨。

  在此之前,环保部仅在太湖流域使用过特别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新增量,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效的倒逼手段,也有利于加快这个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